請還我悲傷的權利—淺談自殺者遺族的悲傷褫奪與陪伴者的關懷指南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心理輔導中心 王鼎豪 諮商心理師
自殺者遺族的悲傷褫奪與困境—擔心遭到污名,而難以表達悲傷
身處華人文化中,我們或曾感受過與他人討論死亡的為難與避諱,像電梯中少了四樓(音同:死)的按鍵、逢年過節盡量不談死亡,避免觸霉頭…等。隱微的社會互動,彷彿無聲地規範我們「只有在非不得已的情形下,才能討論死亡」。因此,談論一般死亡都不容易了,更遑論接觸自殺者或其親友們內心的傷痛。
因自殺者離世而引發痛苦或悲傷情緒的親友與他人,現代自殺學之父Edwin S. Shneidman稱之為「自殺者遺族(survivors of suicide)」。儘管大眾重視心理健康的意識持續提升,但對自殺仍存有一些污名化(stigmatization)的迷思,如:自殺者是懦弱的;有時,自殺污名化不僅針對自殺者,也烙印在遺族心中,使其擔心會被投以異樣的眼光而隱藏悲傷。就好像人人所擁有的悲傷權利,硬生生被社會所褫奪,使遺族在哀傷復原路上更感艱辛。
哀悼的權利,不分你我:悲傷不僅是情緒,也提醒我們情感連結的珍貴
悲傷治療領域著名學者Kenneth J. Doka提出「悲傷褫奪」(disenfranchised grief)的觀點,指出當一個人經歷重大失落事件所引發的悲傷反應,難以獲得社會的認可或公開哀悼時,便失去了悲傷的權利;其中,因「死亡形式」(circumstances of death)而無法自然地哀悼逝者,如遺族因逝者結束生命的方式,而難以表達悲傷,即屬Doka歸類的悲傷褫奪類型之一。
然而,悲傷是一種人類自然的情緒,像是個訊號,提醒我們失去與人連結的痛苦,並讓我們體會關係中情感連結的珍貴。我們若能帶著溫柔與同理的眼光看待遺族的悲傷經驗、不因他人「生命結束的形式」給予異樣的評價或疏離感,將更有助於共構安心表達悲傷的氛圍,還給遺族哀悼的權利。
陪伴自殺者遺族的關懷指南:「一接,二助,三連結」
依據我國與美國自殺防治學會提供的專業指引,簡要統整關懷自殺者遺族的三方向:
1、接納:「接」納與傾聽遺族的感受
遺族可能展現對他人或自殺事件的憤怒與震驚、無法預防自殺的自責與愧疚,或許也包含思念與愛。複雜的心情,有時因污名化效應(覺得自殺的人是懦弱的、或是因宗教因素認為自殺的人是有罪的)而無法言說。我們可嘗試「接納與傾聽」:以「傾聽而不評價」、「接納遺族可擁有各種感覺」的關懷,讓遺族充分表達心情。如:「或許我無法完全懂你正在經歷的感受,但如果想找人聊聊,我很願意聽你說。」是還給遺族悲傷權利的第一步。
2、協助:尋求專業協「助」
遺族可能因食慾、睡眠出現改變或情緒難以調適,影響到日常生活;此時,無需勉強自己持續陪伴遺族,可以鼓勵遺族尋求專業的心理師、身心科醫師、醫療與社福等資源的協助。
3、連結:鼓勵持續「連結」信任的親友與人際支持
鼓勵遺族與信任的朋友、家人聊聊,如:「你的感受很重要,有無信任的家人或朋友能陪伴與聽聽你的心情嗎?」讓信任的關係共同撐出人際支持網絡,讓遺族一次次地敘說,使悲傷的能量自然地釋放,走過失落的起伏。
陪伴自殺者遺族走過污名化、悲傷失落的歷程並不容易,以「一接、二助、三連結」的關懷指南,給予遺族有溫度的關懷與連結合適的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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