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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疾病是心病嗎?

蔡長哲醫師

臺北市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兼任主治醫師

       要回答這問題,要先瞭解「精神疾病」是什麼? 精神衛生法第三條說明,精神疾病是指思考、情緒、知覺、認知、行為等精神狀態表現異常,致其適應生活之功能發生障礙,需給予醫療及照顧之疾病,其範圍包括精神病 、精神官能症、酒癮、藥癮及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之精神疾病。


       正如人體許多器官(心贜、肺贜、肝臟、腎臟)會生病,人的大腦(腦部)也會生病。腦部生病時,會出現的症狀包括思考生病的症狀(如:妄想、強迫思考、邏輯推理及抽象思考能力喪失),情緒生病的症狀(如:焦慮、憂鬱、躁症),知覺生病的症狀(如:聽幻覺

、視幻覺、嗅幻覺),認知功能生病的症狀(如:定向感喪失,出門找不到回家的路、記憶力不佳,不記得朋友或家人的名字),行為生病的症狀(過動行為、強迫行為、網路成癮行為、賭博成癮行為)。


       而「精神病」的主要特徵包括現實感知的損害、思考功能的混亂或思考形式 (指概念連結之間的型式,包括連貫性、邏輯性、目的性)的障礙。這些症狀導致患者與現實脫節,產生幻覺、妄想、混亂的思維模式、受損的認知功能和異常行為。精神病的症狀,也可能出現負性症狀,包括情緒淡漠、缺乏動機、社交退縮、言語量減少、失去快樂感。綜上所述,精神病的病人在對於事物的判斷上或與他人進行有效溝通或適應生活的能力方面,經常出現困難。


       常見會出現精神病狀態之疾病包括:思覺失調症、躁鬱症、妄想症、物質濫用(如安非他命、酒精等)引發之精神病、譫妄、失智症。精神病患者的特性包括:缺乏病識感、遵醫囑行為規律性差、家屬對精神疾病認知的不足、及支持系統差。


       對於精神病的藥物治療主要是指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能影響精神活動的一組藥物。精神病的藥物治療是以上一個世紀五十年代初期發現chlorpromazine 具有抗精神病作用為起點,其後逐漸發展,種類日趨繁多。精神科藥物能在中樞神經系統產生作用,繼而調節大腦的神經傳導物質(多巴胺、血清素、正腎上腺素、麩胺酸、γ-氨基丁酸)的活性及其接受體的活動,可以消除病理性緊張、興奮、幻覺、妄想和病態思維。常用的藥物可分為四大類:抗精神病藥、抗憂鬱藥、抗躁狂藥、抗焦慮藥。舉例而言,腦部的多巴胺增加,造成妄想、幻聽等症狀,服用抗精神病藥可抑制多巴胺分泌,減少精神病症狀。而血清素、正腎上腺素的減少,使憂鬱症狀發作,服用抗憂鬱劑可以增加血清素、正腎上腺素在腦部的量,減少憂鬱症狀的發生。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抗憂鬱藥物不是鎮靜劑,也不是興奮劑,它是一種使腦部細胞功能回復功能的一種藥物,但要服用超過十天至兩週才起作用。


       正因為精神疾病是腦部的生病,所以藥物治療才會發生效果。思考、情緒、知覺、認知

、行為是由人體的那個器官控制?答案是大腦。所以,精神疾病就是大腦生病,不是心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