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前,請先行確認以下注意事項:
一、課程辦理方式:
(一)由臺北市登記之婦產科診所/產後護理之家依需求提出申請,以申請1-2場次為原則,考量資源有限,額滿為止,本局有准駁申請之權力。
(二)課程主題僅限於產前或產後心理健康相關議題。
(三)課程期程自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11月15日止(週一至週五),時間為2-3小時。
(四)本課程除講師鐘點費由本局提供外,其餘因申請單位自行規劃所衍生之費用,例如:場地租金、設備費、餐點費等,須由申請單位自行支付。
(五)申請單位需安排場地、設備及招募等相關作業。
二、注意事項:
(一)本課程授課形式,需架設電腦及投影器材或視訊配備,請確認場地設備後再提出申請。
(二)申請單位須於辦理日期前30天主動聯繫中心承辦人,俾利講師聯繫及課程資料準備事宜。
(三)申請單位請自行準備【簽到表】
(需標示男女人數及掃描成PDF檔),供參與人員簽名,並於課程進行時拍攝【照片】(5-6張及格式為jpg、jpeg、png檔),課程結束後請mail上述2個電子檔予中心承辦人。
(四)申請單位於課程結束後,請參與成員配合填寫【滿意度調查】,採線上填答方式進行,問卷及滿意度網址屆時由中心承辦人提供。
(五)課程全程皆不可錄音錄影,請務必遵守。
三、承辦人: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_高小姐 02-3393-6779轉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