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提供貴單位完整名稱,若為分行、分公司或分區營業處亦請標註說明。
應包含地址、樓層及會議室名稱,僅限臺北市。
1.講座安排期程自112年3月1日起至112年12月9日止,時間為1.5-2小時。
2.請提供三個時段供承辦人【擇一安排】,並註記線上或實體課程。
3.填寫範例:
(1)112年3月1日(二)14:00-16:00。「線上」
(2)112年5月20日(五)10:00-12:00。「實體」
(3)112年11月17日(四)15:00-17:00。「線上」
【小提醒】
1.表格欄位皆為必填,請務必確實填寫,若填寫疏漏將不受理申請,請自行負責。
2.申請完成並非錄取,審核後會再寄發錄取通知。
請勾選欲參加的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