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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都有愛的權利

任何人,都有愛的權利

張鈞皓 臨床心理師
 
「我愛你,是因為你就是你」
(Baker, 2007)
 
  愛是一種普遍的情感,是與生俱來的本能。隨著時代的演進,我們對於自己與愛的形式逐漸清晰,就像光譜一般,能自由地落在任何一處,能有權利去表達或經驗自己對他人的喜歡與愛。「LGBTQIA+」一詞,可說是我們更了解世界的見證,無論對於他人的愛抵達光譜的哪一個地方,都是最真實的自己。LGBTQIA+是不同性取向或性別認同者的縮寫,也代表著涵容所有不同個體的意義:
Lesbian
一位女性被另外一位女性所吸引。
 
Gay
一位男性被另外一位男性所吸引,也可以是一個人被另外一個與自己同性別者所吸引的總稱。
 
Bisexual
無論與自己的性別相同或不同,都可以吸引自己。
 
Queer/Questioning
前者可將它做為「LGBTQIA+」的整體代名詞;後者為還在探索自己性取向或性別認同的人。
 
Transgender
對於自己的性別認同,與出生的生理性別不同,就是一個人對於自己的性別並非如傳統所認定。
 
Intersex
對於自己的性徵難以用傳統的男性、女性來定義。
 
Asexual/Ally
前者意指對於性的吸引力較無感覺;後者是支持LGBTQIA+者。
 
+
其他對於性取向與性別認同的特質或形式。
 
真的不一樣嗎?
  研究中發現,過去大多數的愛情理論,僅招募異性戀者進行研究。於是有學者開始探討,不同性取向者在愛情關係裡面,真的存在差異嗎?
  不意外的,研究數字告訴我們,無論是同性或異性伴侶,在如何維持彼此的關係、愛情裡在意的事、對於關係的策略等,並沒有明顯差別。
  但如果,真要從不同性取向中找到差異,那就是對於LGBTQIA+而言,很多時候存在的是強度較高的心理壓力。可能來自於學校、職場、同儕之間,那些很難真正說明自身性取向與性別認同的感受,容易會有被家人、朋友、同儕等的拒絕經驗。
  所以真的不一樣嗎?其實每個人本來就不一樣,就如同我就是我,而你就是你。不管是哪種性取向或性別認同,都有權利能去選擇他們所愛的人事物。無法憑靠單一的工具或判斷來定義「我是誰」。
 
  親愛的,你就是你,或許是一個想要愛人的人,又或者是對自己有不同於傳統的想法,都沒有關係!因為這就是現在最真實的模樣。
  語詞,僅是用來初步理解自己的方式,會隨著時間與經驗流變與轉化,不會只被某一種性取向所束縛,因為每個人都是獨特的、都是值得被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