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除精神疾病污名化,媒體、藝文、名人貢獻大
兩起社會矚目的新聞事件─「嘉義鐵路警察遭殺害」及「桃園弒母」,最近案判決結果出爐,引起許多民眾不滿,紛紛以灑狗血式的「殺警無罪」、「砍母頭顱無罪」大幅報導,直接造成社會的恐慌和憤怒。一般大眾對於「未經妥善治療的嚴重精神疾病有比較高的自傷與傷人風險」是可以理解的。的確,在精神科的急性病房裡,對有暴力攻擊傾向的特定病患,工作人員都需要做暴力防範,並保持高度警戒。然而社會大眾比較不了解的是:「急性精神病患在就醫治療後,暴力危險性大幅降低」。經過規律治療追蹤,症狀也多能穩定與緩解,犯罪率與暴力行為反而比一般人來得低。
這一類撲天蓋地的新聞報導,對於精神疾病「去污名化」的打擊巨大。十幾年前某藝人自殺死亡後,媒體同業未能自律報導,導致該月多起模仿自殺、各類自殺率明顯上升。在國外,媒體報導重大意外或恐怖活動都有一定規範,不只避免民眾恐慌、氣憤或難過,同時也保護受害人的隱私和生活,更不讓加害人得到過度的注意力,或讓高風險者學習仿效,進而增加社會動盪和暴力風險。
精神病患長久以來一直被烙上危險與恥辱的象徵,尤其每當不幸發生暴力意外事件時,媒體加以渲染,更增添了精神病患的污名標籤化。社會對於精神病患犯罪無罪的迷思,如:「瘋子打人無罪」、「有精神病的重大傷病卡及診斷書,所以犯法也不會被關…...」,更增添社會大眾對於精神病患的排斥與恐懼。礙於保障隱私,精神醫療機構都不會主動公佈治療成效好的案例。大部分的精神病患即使努力治療復健,仍然受到社會的排斥,有些病患就乾脆放棄治療和努力,任由病情發作惡化,增加自傷傷人的危險。
急性精神病患最常見的症狀之一就是缺乏「病識感」,患者會因心智功能受損,無法做出合理的判斷,而這樣的功能受損,同時也會讓患者在行為上造成自身和他人的傷害。近十餘年來,隨著大腦科學的進步,我們了解到重大精神疾病若沒有接受治療,將對大腦產生不可逆的損害,進而造成反覆發病。未接受治療的時間越長,疾病所產生的傷害將越大。所以,為了保護病患及社會的安全,「強制病患接受治療」不應視為危害人權,而是與國際精神醫療同步的人道做法。
然而,隨著進步社會價值多元化,各種爭議也隨之而來。最重要的一項疑問,就是限制病患人身自由、強制病患接受治療的「病患權益代言人」,其所代言的是自身對人權價值的珍視、或是對社會安全所投射的恐懼?抑或是病患真正的權益?目前這樣的問題並沒有三全其美的解答,即使美國各州或歐盟各國也都有各自不同的作法。在台灣,2014年台灣精神醫學會就透過會員大會決議,希望我國在限制病患人身自由、強制病患接受治療的相關判斷上,由精神科專家來協助提供專業意見,並由法庭來做為代行精神病患意志的代言人。簡言之,醫師以專業提出對患者最好的治療建議,以科學的證據提出最佳的治療選項,但對於「剝奪個人意願施以強制治療」的決定,應該回到法院來決定,不應是醫療單方價值所獨斷,更不是「相對缺乏精神醫療資源」的台灣社會可以妥善獨立實行的。精神病患在醫療決策能力明顯與常人不同的狀況下,我們認為精神科醫師可以做專業的精神評估和建議,來交付給法庭做出相關的強制決定,這也是最符合法治國概念的做法。
綜觀這兩起悲劇確實也是犯罪行為,而防治犯罪的工作需靠具有專業能力的警察人員,精神醫療人員並不具有這樣的法源與訓練。簡言之,醫師以專業提出對患者最好的治療建議,以科學的證據提出最佳的治療選項,但對於「剝奪個人意願施以強制治療」的決定,應該回到法院來決定,不應是醫療單方價值所獨斷。經精神鑑定後,如果加害者確實為急性精神病患,一般民眾目前非常難理解:「受害者和加害者兩造都是悲劇」。
「污名化」、「獵巫行動」和「未經規範的媒體報導」都是間接的幫凶
不管是韓國最近的連續劇「雖然是精神病但沒關係」,或是先前台灣公共電視「我們與惡的距離」電視劇,都深刻延伸出引人深思「精神疾病污名化」的深刻故事。去除污名化最困難的是情感層面的衝突,以戲劇呈現則是最好的方式。在先進文明的地方,心靈生病不是不光采的事。協助精神病人去除污名化,台灣媒體、藝文界、和名人可以扮演很重要的角色。Janet是一位成功的主持人,日前勇敢公開自己的病情,對千千萬萬因憂鬱症「被貼上標籤」的罹病患者,應該是難能可貴的激勵和鼓舞。Mariah Carey也公開自己罹患雙極性情感性精神病的消息,她提到「疾病本身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別人發現後,看待自己的異樣眼光所產生的巨大壓力」。「萬世巨星」電影老片重拍,加入精神疾病的新素材,更一舉拿下奧斯卡「原創歌曲獎」,Lady Gaga在受獎時坦言自己早年創傷、長期憂鬱症的心理折磨,呼籲大眾重視心理健康。電視電影戲劇願意製作優質的作品、報章媒體願意中立理性報導、社會名人或公眾人物能勇敢地站出來,對於去除精神疾病的污名化有莫大的幫助。